其實剛剛過去的10月5日,就是我來美國一週年的日子。本來想寫一篇一週年的感想,但一直在推遲(沒錯,我是拖延症末期患者)。
有追看我貼文的朋友會知道,我大學畢業前就已經有離開香港的想法(可閱讀移民初衷)。原本目標去澳洲,但是在來美國前幾個月才決定,來找在這邊唸PhD的男友。做決定的時候在想,究竟去哪個國家是否真的那麼重要嗎?尤其我對美國基本上零認識,也沒有其他親友在這國家。考慮後,覺得其實和誰在一齊,比在哪裡重要。另外,萬一來美國以後分手了,那不就很尷尬了嗎?但其實,繼續遠距離也不是辦法,那不如豁出去試一下,假如真的分開了,也還不是回香港繼續做HA的奴隸罷了。如果沒分手,不就是賺了個伴侶。這樣看來,其實也沒有損失,對吧?
有好幾個聽到我這個決定的人,都不約而同地說我很勇敢。但其實我一直也不太明白甚麼叫勇敢。可能因為我也有好幾次去一個月以上的旅行經驗,所以又不會怕適應不了外國的生活。不過,因為簽證的限制,不可以工作。所以,最大的難題是怕適應不了,可能長達幾年的全職待家的生活。又不過,換個角度想,很多護士一畢業就是一直做護士直到退休。我間中也會想,啊,那如果我不是做護士的話,究竟我的人生又會有些甚麼的可能性呢?這段空窗期,不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可以去實踐一下呢?試問又有多少機會能讓你不工作幾年,又沒有責任要負的呢?
越寫越長,那我就直接寫成一個系列,連續出文吧!敬請各位密切留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