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2021年8月5日,美國總統拜登突然公佈在美港人延遲強制出境(DED)18個月,期間更可以申請工作許可(EAD)打工!
(更新:拜登亦於2023年1月26日公布延長及擴大DED政策,只要當日在美國境內嘅香港人就可以受惠,延遲強制離境及工作24個月。)
即使我當時已有EB3綠卡 offer,但僱主要求我回香港申請,亦要被派往其他州份,所以,經過我的一番研究,就決定不回香港,直接留在美國及申請EAD找附近的工作。
美國港人延遲強制出境(DED)懶人包
今次和大家分享一下關於DED的資訊,亦為美國對港人的移民政策作出少少推測。當然,資料只供參考,一切以官方資料及專業人士意見為準。
Q:甚麼是DED?
A:DED全名為Deferred Enforced Departure,是一項由總統直接決定的短期移民政策,容許簽證逾期人士能在政策期間(一般為十八個月)內繼續合法留在美國境內,而且視乎情況,可獲得就業許可(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, EAD)。
Q:誰能受惠於DED?
A:公告內有列明。申請者需為2021年8月5日或之前已在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(以經常居住地為準)。而於8月5號後自願離境、有重罪案㡳、或與恐怖份子相關人士等等則不合資格。
Q:DED期間可否申請美國其他簽證?
A:要視乎原本入境時持有的簽證和I-94還是否有效。由於DED並沒有給予移民身份(Visa Status),亦沒有延長簽證有效期,政策只容許合資格人士於簽證逾期後能合法居留。所以,若你本身的簽證過期(No Status),便不能在美國境內申請轉簽證(Adjustment of Status)。
Q:如何申請DED?
A:不用申請。政策於公佈當日起自動生效。如想申請就業許可(EAD),就要根據USCIS的指引,郵寄I-765申請。
Q:何時起計十八個月有效期?
A:以公告頒佈當日起計,即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。(最新延長至2025年1月26日)
Q:十八個月之後會如何?
A:總統或國土安全部(DHS)會決定延長或取消措拖。參照過往例子,延長的機會較高。但若最後決定取消措拖,簽證逾期的人士便要離境。
Q:美國對港人移民政策前景如何?
A:不少人都持有樂觀的態度,認為DED是過渡性措施。期望不久的將來會通過Hong Kong People's Freedom and Choice Act,給予在美港人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(TPS),及其他移民政策 (參閱美國競爭法2022:香港人救生艇計劃懶人包)。
Q:TPS是甚麼?
A:與DED類似,同樣是為期十八個月的措施,不同的是能給予合資格人士移民身份(Visa Status)。代表容許在美國境內申請轉簽證(如學生簽證、工作簽證、綠卡等等)。
結語
說一些個人感想,我認為這情況與澳洲在COVID時只處理境內人士的移民申請一樣,似乎先入境比較「著數」。但是,我並不鼓勵大家破釜沉舟來美國,期望能受惠於將來的政策。只是,又應驗了移民之路很多時候要見步行步。我當日入境時,亦不知道原來可以申請延長簽證(Visa Extension)。之後因為簽證身份和沒有工作的關係,花了很長時間找EB-3擔保,最後卻得到三個offer。而簽證快過期時,又突然能受惠於DED政策,省卻回香港的過程,就能直接在美國工作。所以,十八個月後的事,到時再打算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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