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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反思 - 醫療自主權

護理反思 - 醫療自主權

May 1, 2023

最近的報導讓我反思病人的醫療自主權⋯⋯

90後護士
90後護士

最近香港有篇報導是公立醫院病人家屬聲討醫療服務欠佳,不尊重病人的意願。當時問身邊在公立醫院工作的護士朋友看法,他們認為是溝通層面上出現問題,使家屬不明白治療方案的目的,引起誤解和不滿。

記得自己剛畢業在公立醫院工作時,抱有一種「醫護人員比病人和家屬懂得更多」,「我們的治療是最好的方案,選擇住院就要照單全收」的想法,很典型的專業宰制(ProfessionalDominance)現象。如遇到病人對治療感到不滿或不合作的情況,一般都會感到很煩惱。有次遇到一位病人有高血壓的情況,加了很多藥也沒有改善的情況,他後來認為那些降血壓藥負作用太大所以拒絕服藥。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、苦口婆心地解釋不服藥的後果和高血壓的併發症後,他還是堅拒服藥,我唯有請醫生來跟他談。最後醫生也說不動他,只好白紙黑字寫下病人清楚明白不服藥的風險並拒絕服藥。以我在公立醫院的工作經驗來算,這樣拒絕治療的情況算是少數,但只要病人能簽署拒絕治療書便可。

後來漸漸轉換心態,明白自己只是一個協調者,只為病人和家屬提供選項,而他們自己衡量後作出的決定便是對他們來說最好的選擇。或許有些人的決定看起來很自私或不負責任,令身邊的家屬和醫護感到氣憤,例如長期病患者拒絕戒煙戒酒、繼續暴飲暴食,但以自主權的角度來看,實在沒有人能強迫病患做任何事。最近讀到一篇文章,提到華人文化中「治療」的觀念便是要根治病因,患病就要採取所有方法去除去病根,彷彿沒有 “Curevs Treat”的分別。英文來說,工作中從未聽到會用cure(治癒)一字,只會用Treat(治療)。而其中一個常見的例子便是酗酒病人,來了美國後才知道原來住院期間是可以處方酒精來預防病人有Alcohol Withdrawal Syndrome,而非強行要病人戒癮(當然,在香港也見過處方受管制藥物給有毒癮的住院人士)。

 

來美國後,感覺這裡更尊重病人的自主權。曾經遇過一位病人有尿液滯留( UrinaryRetention)的情況,但他拒絕放置尿喉。當然又是費盡唇舌也說服不了,跟醫生說明情況,本想著他會幫忙勸說病人,沒想到他只回應:「喔,那好吧,只要記錄下來便可以了」。那病人後來仍有尿頻但無法排清尿液的情況,要頻繁地協助他如廁。當然尿喉能帶來很多好處及預防併發症,但這也讓我反思,若病人不想要,那強加在他身上是為了誰的好處呢?

除了尊重病人自主權外,感覺這裡醫護人員和病人的地位也相對平等(也可能視乎僱主和工作文化)。在美國工作後,學會了Abusive一字原來可以用來形容病人。在香港,大概只有 「衰」這一字。Abusive就有不可容忍的意味,而我們是可以直接向病人指出他哪些行為是intolerable/inappropriate的。有次病人便帶點性意味跟我開玩笑,同事便教我下次要跟病人說這是inappropriate來應對。

至於神志不清,無法自主作決定的病人,又該如何處理呢?下次和大家談談美國的預設醫療指示 (Advance Directive)和紓緩治療(Palliative Care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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